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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市值 |
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|
不能少于港币4,600万元(活跃业务记录期少于24个月者,市值至少达5亿港元) |
标准一 无 标准二 无 标准三 上市时市值必须达到4亿元人民币 |
小型股市场5,000万美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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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 |
上市半年内能售股,半年以后仍要维持控股权。 |
上市时的管理体制层股东的股份禁售期为12个月。若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持有创业板上市发行人股权不超过1%,股份禁售期将为6个月。 |
标准一或二 全部股份6个月不能卖 标准三 全部股份6个月不能卖;其次6个月50%股份不能卖 |
须根据个别认购股份之锁定期协议及美国证券法之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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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公布 |
半年报、年报 |
季报、半年报及年报每半年须将业务目标与实际进展作比较。 |
季报、半年报、年报。 |
季度报告,即时披露重大消息以及遵守从一系列有关维持上市地位数值的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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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公众持股量 |
25%(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元,则可降低为10%),公众股东至少100名。 |
1、 市值40亿港元以下,公众持有最低市值为3,000万港元或25%(比较高者为准)。 |
25%股份由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 市值超过15亿元人民币,可降至12—20% |
全国市场: 选择一 110万股,价值800万美元 选择二 110万股,价值1,800万美元 选择三 110万股,价值2,000万美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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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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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公司市场: 100万股,价值500万元 |
海外上市地区比较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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