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开户及运作
一:于香港本地开设账户:
1.银行须当面见证香港公司董事的签名,董事须亲自到香港银行办理开户。
2.由本公司所见证签名,董事无须亲临香港银行办理开户。我公司提供银行户头所需的董事及股东等资料的公证副本。(董事及股东一定要有因私护照)
3.银行在客户所在地区有分行或代表处则可经该分行见证签名,董事无须亲临香港银行办理开户。仅部分银行要求同时提供会计师见证。
二:于内地开立外国银行的账户:称为离岸账户:
凡于内地开有分行的外资银行均可开立此账户,现有城市为;北京,上海,深圳。董事去分行办理即可,提供现金,支票,提款卡等服务。
三:香港银行的银行账户能于海外操作如下:
1.电话理财服务: 大部分香港银行提供电话银行服务。客户可以电话拨号与银行的电脑自动回答系统接触,处理有关查询结余及银行户头的相互转帐。至于不同银行间的转帐及海内外汇款,客户可填写汇款书以快递寄往银行办理即可。年银行服务费约港币数百港币。
2.全球电子银行服务: 香港主要银行的电脑系统可经有使用者的电脑网络联系、操作,以执行查询余额、转帐给任何本港银行户头、兑换外币、汇款给海外银行及办理l/c手续。银行设有很多的电脑中心于世界各地,其客户能以当地的线路网络与电脑中心联系,操作香港的银行户头。
3.委托律师事务所,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指定业务。
四:香港公司资金进入及支出均不作为报税依据且均无须缴纳任何税金。
五:客户需要开具资信证明时,需亲自至银行提供申请原件或委托会计师办理。
六:客户需开具信用证或接受信用证时,需设立信用证户口。
七:本公司可随时为客户提供各种授权的服务。
